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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带。

那姿势,和当年挽留王子的莴苣公主一模一样。

他才发觉,他的莴苣公主真的长大了。只不过长辫子长在了下半身,硬邦邦地戳着他腰,要往他裤缝里滑。

林宇轩心一横,心想田腾飞肯定比自己经验丰富,干脆向后搂住对方脖子,仰起头,轻轻闭上眼。

果不其然,田腾飞呼吸离他越来越近,炽热地打在他脸上,急切地,带着满腔激情。田腾飞又舔又啃,啃得林宇轩嘴一跳一跳得发麻。他想自己嘴大概肿了,还有点疼,便伸出舌尖去舔,反杯田腾飞顶回去,还顺势咬了一口。

林宇轩感觉这股激情散播到开,融入氧气中,进到他体内,把他浑身撑得涨满——嘴是,心是,还有下半身,也是。

“小轩轩,你□□硬了哎!”

林宇轩惊得往后一缩,整个人牢牢嵌在了田腾飞怀里。他眯着眼,偷偷瞄了一眼田腾飞的神情,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了声:“妈呀,逃不掉了。”

“哪能让你逃。”

田腾飞加大力气,热度透过毛衫,烘得林宇轩浑身发烫,让他感觉自己要化了,和田腾飞连体并生,粘在一起永不分离。

莴苣公主的辫子有点可怕,一直戳他屁股,戳得他发痒。

不能描述1000字

“你是我的永久。”

田腾飞愣了愣,答:“自行车?”

林宇轩无奈地摇了摇头,天知道他家小歌王又开了怎样的脑洞。不过他乐意,他喜欢:“据说咱们长辈结婚的时候都要自行车的,永久最棒。”

“嘀。”

“这算什么?上车打卡?”摄影师先生皱了皱眉。

“不是,”田腾飞凑上去,舔了舔林宇轩肿胀的嘴,舔得林宇轩浑身一缩,“”

林宇轩感觉下半身湿漉漉的,压着田腾飞的胯,好像他们黏在一起,被□□浸透了。他执起田腾飞环在腰间的手,摩挲片刻,才舍得挪了挪位置。

如果不去清洗一下,大概几分钟之后又得大战几回合。

林宇轩抖了抖手,酸得抬不起来,想来几天恐怕都没法拿相机了。

“你要去哪儿?别跑,这可是你家,跑了以后我又得为你独守空房,即使有大宝在也比不上你的温度。”

田腾飞眼神急切,抓住林宇轩,仿佛他去洗个澡就再也不回来似的。

林宇轩大约明白,跪在床边亲了亲对方的眼睛,看了看蹲在床脚早睡得香的大宝,给它盖上毯子,然后走回来对听腾飞耳语:“等我回来。我怕跟你一起,忍不住再来一次。”

田腾飞故作惊讶,张开手,捂住嘴:“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的轩轩!”

那天晚上,林宇轩梦到自己终于完成了高一时期的一个心愿,不是小小的那种,而是终极的,对于当时情窦初开的少年,算是天塌下来都得抗住的那种。

他那时一直喊着要攒钱娶媳妇,把世界上最好的人娶回家。即使对方欠了他饭钱,他也不要。

不仅不要,林宇轩还拍着胸脯保证,自己喜欢的人,自己来养。

然后那个人脸像颗苹果,对他说:“我喜欢你。”而且说了很多很多遍。

每一遍后面,都没有那句“是开玩笑的”。

说着,那个人跑过来,趴到他身上,跟他说成亲的人要背过门,说明两个人一起过了人生的关口,一起走下面一段路。

那个人特沉,手脚很长,不像矮冬瓜。

原来是舞台上闪闪发亮的小歌王。

林宇轩觉得不太现实,像做梦,自己说“别开玩笑”,结果一开口,庄周就离他而去了。

他迷茫地在晨曦中睁开眼,感觉哪里很沉,四下看了看,身上压着一条被日光照得金灿灿的腿,还有一只本来就金灿灿的狗。

这感觉沉甸甸的,太踏实,林宇轩不想起床。可是他想起老板的意外,他必须要顶上,不能太晚。

林宇轩突然想起上一次早晨进厨房,也是准备一人一狗的早餐。

那天情况不算太好,特别闷热,他一只脚还瘸着,也几乎算是被田腾飞前夜一句话击倒。他当真没想到,在同一灶前,他还能再给对方做一次饭。

而这一次,一切都不同了。

他的动作很缓很轻,生怕吵到熟睡的田腾飞,就算打开冰箱门的动作,就足足花了半分钟时间。

冷冻室三个隔间,从上到下,只见冷冻鸡柳和冰激凌。

林宇轩小心翼翼拿出一包,一边解冻一边起油锅。他本不太会做饭,自己平时解决多数靠外卖,但就那么一道菜,他做得顶美味。

记了这么多年,这道菜已经成了融入他血液的习惯。想忘,根本也忘不掉。

不一会儿,兴许是油脂的香味溢出来,惊醒了梦中人,林宇轩听到卧室内一阵动静。大宝呜咽了两声,田腾飞的低音炮也轻快地飘来,轻挠他的耳廓。

尽管鸡柳饼高人努力把注意力放在油锅上,可他的耳他的心全都飞走了,黏住田腾飞的脊背,仿佛那个名字带飞的人长了双翅膀,随时能振翅高飞。

水流声,欢快的小曲,牙刷的震动,接着剃须刀的嗡鸣。这套声音简直像标准程序。

想到田腾飞每天清晨一贯如此,他心里忽然一阵暖,沉浸在莫名的感动中,甚至忽略了越来越近的脚步。

有人突然从背后搂住他的腰,他筷子一松,一条炸好的鸡柳又跌回锅中,溅起矮小的油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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